2024-11-15
作為技術的應用,其設計的規范化和計算的準確性就顯得格外重要。針對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中的內容看,有一些較為特殊的建筑物沒有單獨列出,如會展中心、航站樓、火車站、客運站和部隊營房等的設計參數,包括其用水時數。
飲水設備濾材更換周期的確定
為加強對公用終端直飲水設備的維護和管理,一般認為:其過濾材料不適合在使用期間內頻繁更換,從而造成設備維護的困難。根據目前的市場調研,設備濾料的更換周期大多在6個月~1年;如采用具有反沖洗功能的濾料時,其重復使用的壽命一般也限制在1年以內,所以采用不小于6個月的更換周期是適宜的。
飲水設備在學校等特定建筑物內,因存在放假長期不用的情況,其1年按照寒暑假的更換周期配置也是恰當的。此外,更換周期或更換周期內的額定總凈水量只要有一個數據達到規定值時,也應及時進行更換。關于更換周期內的額定總凈水量見式:qz=mT1q11 000。
式中 qz——更換周期內的額定總凈水量,m3/h;
T1——更換周期內的工作天數,d;
q1——日平均飲水定額,宜取表1中用水定額的中間值,L/(人·d)。